南昔97 发表于 2017-5-17 10:49:27

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自杀——谁是凶手?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后沙月光   原标题:台湾美女作家林奕含自杀——谁是凶手?
  近段时间,整个台湾都在热议林奕含自杀事件,有关林奕含的新闻占据了各大台湾新闻媒体的版面,FB,PTT,还有大陆的微博也在爆刷。
  先给不了解这起悲剧的朋友补一下课。

  林奕含,出生于1991年,4 月 27 日在台北住处上吊自杀身亡,是台湾文坛新星,代表作品《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她借用描写小说女主角房思琪的经历,将自己儿时遭补习班老师诱奸,并引发痛苦抑郁的不幸遭遇披露出来。性侵她的老师在书中化名是李国华。
  小说+美女+作家+性侵+自杀等元素,估计林奕含也没想到自己往生之后,会被台湾舆论如此消费,而权力部门则几乎毫无作为。
  对我们来说,揪出那名“披着人皮的补习名师”,并绳之以法,才是替林奕含讨还公道的最有力做法,对不对?
  但是整件事情却被扭曲了,有人温情脉脉的讲起了宽恕,有人则把原委推给了林奕含(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还有人正忙着装聋作哑(司法)。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所以,怎么可能有凶手呢?导致林奕含走上不归路的当然是抑郁症。
  与遍及全球的台湾电信诈骗一样,林奕含死后,台湾公务部门马上发出公文「不准媒体谈论作家或狼师姓名」,违者处罚,被骂后,又撤了公文。
  台湾某些媒体开始大谈起新闻自律和新闻伦理(听起来像个笑话),开始坚持不报道网友们最关心的那个补习班老师姓名。
  是的,台湾怎么做都对,在一些大陆公知眼中的确是这样:扒出姓名,说明台媒敬业正义,有言论自由;闭嘴了,说明台媒有新闻操守,懂得自律。
  我本想编列一些标题党的方式,嘲弄一下台媒对林奕含的消费,去转了一圈台湾网络,发现我根本不用编了,台湾网媒绝对比我有想像力:
  《林奕含3500字獨白》
  《林奕含令人深思的10句話》
  《林奕含有沒有愛過李老师啊?》
  《林奕含:一個女孩子愛上誘姦犯的故事》
  《林奕含案火燒到中國去了》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
  再说一次,以上是真实的网文标题,不是后沙编的。

  林奕含事件引爆网络后,又出现了另一种演变,很多女生出来控诉自己也曾遭遇过性骚扰,成了社会现像或道德问题讨论,同时,还有人却嘲笑这些女人是“想红”或无知。
  再发展下去,女权主义者也来了,变成男女平等权利之争,要拆除台湾最后的父权制残余。
  在我看来林奕含事件真正核心其实很简单:
  一,性侵女童者(她有可能是13岁就被性侵,而不是16岁)在台湾为什么从来得不到像大陆这般严厉制裁?因为大陆没人权?
  二,台湾法律法规到底是在保护爱害人,还是施害者?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这个小说名字本身就带着嘲讽,房思琪谐音“防师骑”,初恋乐园对她来说,就是性侵恶梦。
  林奕含连死都不怕,为什么在小说里或采访中不直接指明那名色狼补习老师?她到底在怕什么?不是怕,而是对台湾的绝望:
  一,对台湾司法的彻底绝望,你童年被性侵的证据在哪里?
  二,对台湾社会的绝望,大喊“用爱发电”的社会,就算她指出色狼是谁,被宽恕的肯定是色狼,她倒是可能再背上无尽骂名。
  然而她在小说中留下了很多线索来指向这名“ 狼师”:
  一,古董收藏者
  二,三名补习班老师的姓名各取一字,恰好是小说里的“李国华”
  三,狼师女儿当过模特,拍过一支广告。
  ……
  其实这名老师就是在台中,台南,高雄开补习连琐店的C男,有地位,有名望。
  “被诱奸”还是“被***”对一名未成名少女来说有区别吗?她是来补习班读书的,而且是个认真用功的少女。
  退一万步说,林奕含被这名老师诱奸,洗脑后,在无助和无奈之下,强迫自己爱上了这名老师,成年后,却再也无法与他相伴一生,因为她只是他玩弄过的众多女孩之一,所以林奕含得了精神抑郁症。
  持这种观点的人很多,这变成一段感情纠葛了,所以话题又进入了心理健康的轨道。
  另外一些网友则化身福尔摩斯,一定要揪出这名禽兽老师,如上所说,线索并不难找。

  这人就是吻合《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李国华的原型,当时林奕含的补习老师陈国星(陈星),台南地检署在9日例行公事般的传唤调查。
  林奕含的父母在女儿头七(5月3日)则发表了四点声明:
  1. 请不要再将作品內容和作家经历百分之百地画上等号。
  2. 这几天来,大家为「林女」做的所有努力,我们都有看到,非常非常感激!
  3. 「林女」本来可以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的美好一生,就是我们夫妻俩,余生拚命也要为台湾每一個小女孩做到的事。
  4. 如果大家疼惜不舍「林女」,请记得她的遗愿:是预防!是不要再有第二个房思琪!而不是究责任何个人!

  她家的意思很明白:不是要追查凶手,重点在预防!
  林奕含自杀事件在台湾的发展,完全可以预料到方向,最终就是一件无头公案,没有凶手!
  如果能将坏事变好事,说明台湾社会理性,宽容,那是极好的。

  林奕含是正妹,才女,富家千金,乖小孩,所以引起了全台湾的广泛全注,毕竟她身上有吸引媒休的元素,那么,整个台湾社会中没有被关注的被性侵未成年人有多少?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每个社会都存在,但最重要差别是对作恶者的惩治。姑息,美化,不是预防,而是怂恿。
  台湾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去中国化,跪伏西方价值观带来的结果,伦理道德沦丧后,司法又无力惩治罪恶,最终只能导致整个社会价值观崩溃,向下沉沦,向恶低头。
  台湾现在是一个骗子社会,政客骗选票,商家骗钞票。
  林奕含之死,不会给台湾带来什么改变。
  性侵她的人,就像台湾电信诈骗犯(成功人士)一样,风光无限(有钱),就算被逮到,还有免死牌--“人权”。
  林奕含太不幸了,如果她能跟性侵她的人喜结良缘,再投身政治,将来当个“议员或总桶”,那就是一段感天动地的爱情神话。
  林奕含如果没有自杀,社会就会说她是炒作,想卖书,台湾人很聪明很有洞察力。
  如果她提告,她会是什么下场?
  舆论肯定会说林奕含是自愿献身,求财不得才反咬一口。别忘了,这是一个连慰安妇都能说成是自愿的鬼岛,哀悼林奕含,也哀悼台湾社会!

  不是林奕含有精神病,而是整个台湾社会得了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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