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六千万罚款想到的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清江游原标题:从六千万罚款想到的
看到一条消息,国家安监总局抽查三千矿次,罚款逾六千万,每天十次左右,看来国家安监总局真的很忙啊。细一想,感觉哪有点不太对。忙不忙且不论,如果消息准确,也就是说安监总局下去抽查一矿次平均罚款仅两万而已。对一般企业而言,那属极轻罚之类的处罚,只是不知国家安监总局抽查的是什么内容,如此轻罚对企业会有什么作用?这给人的感觉是,如此轻罚假如不是属于乱罚款,也许就能划入可罚可不罚之列吧?给企业减负不是这么减的吧?两万的罚款?教育教育似乎也能行。三千多次的忙活儿政府部门执法成本多高呢?从北京跑外地三千趟来回啊,当然也没赔。
长期以来,行政部门对企业的各种收费确实令企业头疼,各种罚款也是令企业不安,但规范企业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似乎还是政府的责任,只是没人知道罚款到底管多少用。其实,在下不是想说国家安监总局的罚款如何如何,应该不应该,执法成本是不是太高,而是因这罚款想到这里面浮现出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需要解决。
那就是我们能不能不让国家安监总局劳这个神?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真的必须是政府的吗?如果不是政府的,就不用去抽查、去监督、去罚款。如果是政府的,这罚款显然太轻而对企业没有任何触动。当然,问题的核心不在这责任是谁的,而在政府早该取消这一职能。肯定有人会说,安全人人有责,企业有、政府也有,都有这个责任。可从这一逻辑推论,也就是所有人都有责任,于是乎也能变成大家都没有责任,白马非马呀!
我国的改革已近四十年了,可以说喊政府职能转变不少于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当然不能说政府职能转变不大。可转变归转变,很多不该管的事情始终没有放下。当婆婆习惯了,不指手划脚不习惯,“钥匙”放到别人手里不放心,不找事不舒心,不罚款好像就没尽职。罚款的多少也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事归我管,“权力”不能放。这从企业畏惧政府职能部门的抽查、检查、评比等各种干涉中能看出。确切讲,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似乎很多并不到位,还在插手企业本身职能的事情,政府管企业这对企业恐怕是一种更大的负担,减负能不能把它减掉?
另外,从企业角度来看,企业的改革不可谓不深入,可安全生产无论喊的多么响,甚至提到是企业的生命这一高度,但它却还是要靠政府职能部门来监督,来把关。换言之,就是企业没有从根本上把安全生产当成企业的生命来对待。否则怎么把生命交到别人手中去,让别人来监督,来把关?究竟安全生产是企业的职能还是政府的职能?让人们总是打问号。大家知道,无论什么企业,只要一说是来检查的了,即使是抽查这种小检查,那也得忙活一阵子额外的事,实际上就是面子活,不管实际用,应付差事,不是真的把自己应做好的扎扎实实做好。这实际上就是把企业应有的责任政府揽过去之后,企业的责任减轻了,查则忙一阵,不查则放一阵,糊弄过去就得。从而让安全就变成时有时无的假安全,政府的把关变成是企业的推诿,因为这是政府有责任的。
可见,政府通过检查、监督来管企业表面上无可厚非,但实际上还是职能问题没有解决好。在下以为,当政府完全取消管企业的职能后,当企业真正成为完整的社会法人后,它才能担起它应担起的所有责任。也就是说,成千上万的企业靠国家安监总局检查、监督来保安全生产是不靠谱的。
打个譬喻,政府对企业不必去管它如何防火,却应管一旦失火的救火。当然,这主要责任还在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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