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昔97 发表于 2017-10-11 12:06:48

假如范跑跑这次就在美国枪击案现场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千钧棒
原标题:假如范跑跑这次就在美国枪击案现场——评一小撮公知的可笑逻辑
  平心而论,本文提到范跑跑,他的确属于躺枪,问题在于,美国刚刚发生的枪击案,与中国八竿子也打不着,行凶的不是中国人,到目前为止也还没有关于中国人在枪击案中伤亡的报道。然而美国发生的这一事件,居然也成为某些自由派人士攻击中国人的由头——




  先不论这些消息是否属实,之所以由这几条微博引出范跑跑的老话题,是因为在同样性质的问题上,范跑跑与他们都持“美国至上”的立场,而偏偏对灾难面前只求自保的评价截然相反。
  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范美忠作为老师,没有尽组织学生疏散的职责,首先逃离,严格说,这本来不算是很恶劣的事情,人在突然面临大灾难的时候,趋利避害的本能会促使人迅速逃离。
  范美忠之所以得了个“范跑跑”的名号并且成为当时人们的议论中心话题,是因为他后来公开发表博客文章《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里面有如下言论——
  【我曾经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因为我大学毕业十几年的痛苦与此有关,我所受的十七年糟糕教育与此有关。我无数次质问上帝:你为什么给我一颗热爱自由和真理的灵魂却让我出生在如此专制黑暗的中国?】
  当时他发表这种跪舔美国抹黑中国的言论来为自己的自私自利开脱绝对是犯众怒的,本以为他是一时冲动的胡说八道,没想到他紧接着又大放厥词,发布博客文章《我为什么写》,他在文章中主要表达了如下观点:
  【“我从来不是一个勇于献身的人,只关心自己的生命,你们不知道吗?上次半夜火灾的时候我也逃得很快!”
  ……我是一个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却不是先人后己勇于牺牲自我的人!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
  ……第二个原因是对道德绑架的反感,起因是王石事件、刘翔姚明事件以及有人号召抵制某些外企的事件。
  ……还有是对伪善的反感。
  ……第三,想刺刺某些道德家,也有借机让他们暴露自己面目的意思。
  ……第四,这样的话在回去上课之后我还会跟学生说也会跟其他人说。告诉学生也告诉其他人,你自己的生命也很重要!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
  如果仅仅是范跑跑自己这样说也就罢了,但是他的歪理邪说当时居然得到了某些人士的肯定,并加以利用和解读,并试图误导公众。
  2008年6月2日,张若渔在新华网发表评论《一个普通老师眼里的范美忠》,——
  【我扪心自问,如果我处在范美忠的位置上,我会怎么办?我是会像他一样兀自跑掉,还是会和学生生死与共?这个问题在心中被问了无数次,但我始终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以至现在,我已经拒绝回想和回答这个问题。我的恐惧和勇气一样强大,也一样渺小。】
  2008年6月19日,东方日报发表曹林评论文章《可别轻视范美忠的价值》,文章认为:
  【范美忠暴露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暴露了自己人性幽暗的一面,这是一个机会,是一个可以促使我们反省人性、反思道德、完善自身的机会。可就是这样一个极好的反思资源,却被伪道学和网络愤青们当作了一场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
  2008年6月20日,《中国青年报》编辑曹林发表评论文章《北大以范跑跑为耻丧失大学精神》,认为:
  【北大在逃跑事件上可以表达自己的道德立场,可以批评自己的学生,但在"开除"问题上,应该坚守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价值立场,以母校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己的学生一边、以自由堡垒的身份坚定地站在自由一边,为学生争权利,为自由争空间,拒绝行政权力干预教育自治,拒绝以言治罪。】
  2008年6月21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马少华文章《谁都没有以命换命的义务》,文章认为:
  【我不认为教师有牺牲自己的生命挽救学生生命的义务。郭如果要求范做出这种牺牲,就是不应该的……】
  在九年前的那场为范跑跑的行为开脱甚至是涂脂抹粉的闹剧中,某些人大肆玩弄诡辩术,既偷换概念又偷换议题,有意把一个人坦诚承认自己的不足与肆无忌惮地宣扬一种错误观点混为一谈;并且把范跑跑没有尽职尽责以后又发表不当言论对不对的话题偷换成为一个人应该不应该有诚实的品格并且如实把想说的话说出来的话题。
  而且,用当年那些人的话来回答本文开头另外一些人就美国枪击事件对中国人的指责和“道德绑架”也很合适。
  我们现在不妨对汶川地震和美国的枪击案进行一下对比:
  汶川地震是天灾,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力。
  而美国的枪击案是人祸,是美国的社会、法律等各方面原因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而且美国现在还继续为这种现象的出现留下祸根。
  从趋利避害的人的本能方面说,“范跑跑”当时的立刻逃离(如果他后面不大放厥词的话)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同样,在美国的枪击案中,那位“拒绝求救,不开车门”的“华人”同样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可能跟范跑跑一样,并不是一个高尚的人。在一个人人可以拥有枪支的国度,在一次突如其来的枪击事件中,在他不能准确判断让他开门的人里面有没有凶手的同伙的情况下,还有就是即使是判断没有凶手,当时开门以后会不会在他的车里面发生枪战而危及他和车上的人的安全的情况下,他不开门同样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当然,我们希望他开门,就像希望范跑跑当时组织学生撤离一样。不过,这位不开门的华人最起码在事后没有像范跑跑那样,用自己生活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来为自己的不开门辩解。从这一点上评价,这位华人的自我保护行为根本与可耻扯不上关系,甚至比范跑跑要高尚的多,不会以污蔑祖国、美化美国的行径为自己开脱。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华人”出于正常的自我保护的举动,却被自由派人士上升到对整个华人群体的否定的高度——用“中国人的丑陋”来形容他的做法。联系到自由派人士在面对同样性质的问题上面的双重标准,觉得既可笑,又不堪一击。
  下面分几部分展开论述,尤其是用当年某些人为范跑跑洗地的言论同今天某些人以偏概全否定中国人的言论相互抽耳光——
  一、既然范跑跑的跑被认为是正常反应,他的错误言论被认为是诚实,应该保护,而范之所以在后面发表那么多不当言论是因为他因为不能生长“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那么已经生活在“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的那位“华人”出于个人和全车人的安全考虑的不开车门的行为为什么又变成“丑陋”的了呢?美国不是“自由民主尊重人权”吗?谁能够保证他在开门以后不会被混进来的某些坏人打死?假如出现这种情况,他“有牺牲自己挽救他人生命的义务”吗?在是否应该牺牲自己挽救他人的问题上,大多数中国人一直来崇尚的是舍己为人的美德,所以才让范跑跑“为自己没有出生在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并且得到一批自由派公知的力挺和理解。如果按照本文开头引用的那些帖子的观点,那么当年的范跑跑就应该是一个丑陋的低素质的人,为什么他又会得到公知大V的力挺呢?如果按照当年那些力挺范跑跑的人的观点,那么这位不开车门的华人则完全是情有可原,某些人凭什么对他发起“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并且用他一个人的行为否定全体中国人呢?
  二、见义勇为行为,应该是超越社会制度,超越阶级,超越意识形态的美德,无论是发生在哪个国家,都受到广大民众的赞扬,中国的众多见义勇为的事迹就不用说了,“泰坦尼克号”上面把生还的机会留给别人的人,还有美国“9.11事件”中的消防队员,日本“3.11大地震”中坚持播送完地震消息再撤离以至于被海啸吞没的广播员,还有这次枪击案中用身体为别人挡子弹的美国人,都值得赞扬,在这一点上,无论是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都是会受到大多数人肯定的。
  相反,在韩国的“岁月号”沉船事件中出现的“李跑跑”—— 韩国岁月号船长李俊松,在沉船时率先跑路弃船逃生以后不但受到韩国舆论的强烈谴责,还被判刑。还有根据日本新华侨报网介绍,当年“泰坦尼克”沉没的时候,一个日本人细野正文男扮女装,冒着被水手们打死的危险,爬上了载满妇女和儿童的救生船。还有另一种说法是细野正文推开别人,自己跳上了救生艇。他混迹在一群妇孺羸弱者之中,捡回了一条命。一位英国乘客的手记中写道:“一个日本人粗暴地推开别人,强行乘上救生艇。”细野正文回国后被免去高级官职,后来他任铁道事务官,并到岩仓铁道学校任职。1939年,细野正文在耻辱中去世。
  日本有细野正文,韩国有“岁月号”船长李俊松,我们是否也因此可以认为日本人和韩国人是丑陋的呢?
  三、在中国,当时对范跑跑的批评之所以让某些人那么反感,范跑跑之所以连篇累牍大放厥词反而得到某些人的赞赏,是因为范跑跑和他的支持者都认为中国国内普遍存在的见义勇为现象与范跑跑理想中的具有“普世价值”意义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格格不入,因此,我不知道那位不开车门的“华人”是一直生活在美国的,还是后来移民美国的?如果他是一直生活在美国的,那么他的丑陋与中国人有什么关系?这不正是美国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价值观的体现吗?如果他是后来才移民美国的,那么他为什么在国内不丑陋,而到了美国却丑陋起来了呢?难道美国的环境条件特别适合于丑陋现象的存在?
  如果在美国见死不救也属于丑陋的行为,那么国内的某些人当年有什么理由用美国的所谓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为范跑跑们辩护?如果范跑跑的逃离以及事后的连篇累牍用所谓的美国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来为自己的行为涂脂抹粉是合理的,那么现在某些人又有什么理由指责已经生活在美国的“华人”的在枪击案中不开车门是丑陋的,并且以偏概全,用一个人的行为否定中国人呢?
  我想,假如这次范跑跑恰好在枪击案的现场,而这个不开车门的人恰好是已经移民到“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美国的范跑跑,那么当年那些为范跑跑洗地的某些人和现在用个别华人的行为以偏概全否定中国人的某些人又会如何评价呢?范跑跑本人又会如何说呢?此时此刻的范跑跑,还会“为自己没有出生在美国这样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的国家而痛不欲生”吗?
  上面的内容侧重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用当年自由派公知为范跑跑洗地的言论同今天网络上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用汽车司机不开门来攻击中国人相互抽耳光,而刚刚找到的一个被个别别有用心的人有意截取片段的视频的完整版,则是对本文开头引用的那位@老李wei魏的话的有力反驳。
  3日晚,美国中文网找到了该视频的完整版,并联系上视频中的当事人。(没想到 美国赌城枪击案还能让中国人这样“躺枪”-北京时间https://item.btime.com/36blhookmcb845r3bo6ags5rfik)
  案发时,视频里的中国旅行团就在现场100米外,拍下了人群奔逃的画面。完整视频大约2分半钟,清楚地记录现场情况并非如微博主@老李wei魏所说。
  中国游客乘坐的车之所以出现在现场,是旅行团特地派出来寻找四散的中国游客的。当时情况危急,旅行团的司机和导游沉着应对,紧急关闭车灯、换道离开,最后把游客一一安全带回。
  而备受质疑的“拒绝求救”细节是这样:
  就在有路人拍门之前,司机还在自言自语,“可能是年轻人聚会,什么事……怎么这么多人,好恐怖,是有枪吗?”可见,当时的情况是非常混乱的,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得见噼里啪啦的枪声。
  很多网友也表示,在这种危急情况下,确实应该先保证车上的人的安全。况且,无论救或者不救,都不应该成为贬低所有中国人的理由。
  对一些视频砍头去尾,任意剪辑似乎已经成为一小撮人歪曲事实以达到某种卑鄙目的的惯用伎俩,前不久就有人用这一招将美国警察把抱孩子的妇女按在地上群殴的视频剪辑成为美国警察打不还手的视频片段来和松江交警拌摔事件进行对比以美化美国警察。
  车上的中国人是去旅游的,本来就是在长期和平安宁的中国生活,乍见到枪战吓懵了,而且不能确证敲门的人里面有没有枪手,出于对安全的考虑不开门是对的,否则很可能只会有更多死伤。
  但是更重要的问题是,本来是开开心心去旅游观光的中国客人凭啥一去就该面对枪林弹雨血流成河?如果说汶川地震是天灾,人力无法预见造成伤亡尚情有可原,那么美国这次大屠杀纯粹是社会制度造成的人祸,而且早已暴露出来是因为美国步枪协会和军工集团一小撮利益集团阻挠长期不解决。美国有什么理由为自己开脱?不去反思美国的系统性人祸反而拿无辜中国游客当挡箭牌,卑鄙!
  尤其是,美国事发现场的民众表现,说明美国才是遍地范跑跑。美国这次的死伤很多并不是死于凶手枪击,而是受惊的音乐会观众狂奔踩踏,遍地范跑跑,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自由世界”的高贵基因?难道这就是最发达的西方国家美国的所谓的“文明”?如果认为司机不开门应该谴责,那为啥没人反思美国枪击案中的踩踏者?如果范跑跑见死不救值得赞赏,为啥事后美国踩踏者不像范跑跑那样发公开信秀无耻?为啥美国公知不对踩踏者大加赞赏?弘扬这种“自由民主尊重人权”精神呢?为啥美国媒体片面报道的还是那些救人不离不弃的案例?到底舍己救人和见死不救哪一个才是美国的主流精神?如果见死不救精神是所谓的“自由民主尊重人权”,那么美国在中国的代理人们有什么理由指责为了保护一车人的安全而不开车门的司机并且以此否定具有见义勇为优良传统的中国人?如果舍己为人也是美国人崇尚的精神,那么美国在中国的代理人有什么理由为范跑跑洗地并且指责批评范跑跑的人是发起“树贞节牌坊的道德批判运动”?
  然而,在一小撮人那里,范跑跑不组织学生撤离“有道理”,某些人指责别人对范跑跑的批评“有道理”,在枪击案现场大多数美国人没有去救人而是相互踩踏造成更多人的伤亡“有道理”,对华人司机为了全车人的安全不开门进行指责并且以偏概全指责所有的中国人仍然“有道理”,而这一切都打着“美国至上”和“普世价值”的旗号——
  这,就是一小撮公知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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