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是什么组织
社区居委会是什么组织,运城社区小编为您解答。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定义:
1.“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简称“居委会”、“社区居委会”。
2.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3.社区委员会三委就是指社区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 (社区党委是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社区之中成立的、以全体社区党员为组织对象的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和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
4.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三、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及事务处理
1.班子由五至九人组成;分别为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居民委员会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可以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
3.居民委员会可以分设若干居民小组,小组长由居民小组推选。 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来源由上级政府规定和拨付。产生原则,通过选举产生。选举方式可由居民、居民户代表或者居民小组推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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