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哪里可以办理道路旅客站经营
对于道路旅客站经营办理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一、道路旅客站经营问询办理
事项名称:道路旅客站(场)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权力部门:盐湖区交通局
权力来源: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对象:自然人和法人
办件类型:承诺件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不收费
收费依据:不涉及收费
收费标准:不涉及收费
行使层级:县级
是否进驻大厅:是
是否可网上办理:是
办理深度:一级标准(现场办理)
到现场办理次数:2次
咨询电话:0359-2360028
政务中心投诉电话:3592022345
通办范围:全县
结果名称:道路运输许可证
结果样本: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受理窗口:运城市盐湖区解放南路政务服务中心
二、道路旅客站经营申请条件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经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
(2)、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3)、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三、道路旅客站经营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客运站(场)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必要性:必要
规格份数:复印件1份
材料名称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必要性: 必要
规格份数:复印件1份
材料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必要性: 必要
规格份数:原件1份
材料名称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必要性: 必要
规格份数:复印件1份
材料名称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必要性: 必要
规格份数:原件1份
四、道路旅客站经营平台办理流程
1、受理材料
环节内容:主要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相应申请条件
受理人姓名:吴小芸、崔英娟
受理人职务:科员
受理时间:当天
受理说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审查材料
环节内容:审批股室在所限时间内组织人员进行实质性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审查人姓名:陈锦浩、吴小芸、崔英娟
审查人职务:股长、科员
审查时间:6个工作日
审查说明:核实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决定材料
环节内容:决定批不批准,并出具意见。
决定人姓名:陈锦浩
决定人职务:股长
决定时间:2个工作日
决定说明:制作行政许可决定书,并送达申请人
4、制证
环节内容:通知当事人,整理资料归档
制证人姓名:陈锦浩
制证人职务:股长
制证时间:1个工作日
五、道路旅客站经营办理流程图
六、道路旅客站经营设立依据:
条款内容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条款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条款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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