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对开展技能扶贫提出哪些主要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通知对开展技能扶贫提出哪些主要要求?答: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有帮扶任务的地区要加强与深度贫困地区的协作配合,把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任务细化到项目、到村、到户、到人,促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在政策、服务、就业等方面的联动对接。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落实补贴政策。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区)要对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大扶持力度,并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的要求,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各项贫困劳动力培训资金统筹使用。用好用足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制培训、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等各项补贴政策。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可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贫困县涉农整合资金要对技能扶贫予以支持。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将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和劳务输出(入)的职业(工种)纳入本地区重点产业职业需求指导目录,对指导目录内的职业培训,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要完善补贴拨付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支持政策。
三是加强工作督导,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技能扶贫行动的督促检查,重点监督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工作进度慢的地区,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对贡献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肯定和表扬;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予以及时纠正,对问题严重的进行问责。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大力宣传支持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的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技能扶贫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深度贫困地区要深入解读支持贫困劳动力参加培训的惠民政策,加强本地技能脱贫典型事迹的宣传,引导贫困劳动力树立技能脱贫、劳动致富的观念,激发其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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