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文物局文物博物管理科主要做什么工作 ,有几个人
运城市文物局文物博物管理科主要做什么工作 ,有几个人运城市文物局文物博物管理科 编制3名,职数1名,工作职责是:
1.负责管理、协调和指导运城市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2.承办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申报工作及省级、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
3.负责落实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及其档案管理;
4.编制运城市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规划、年度保护维修工程项目计划;
5.申报市级以下(含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维修项目;
6.管理运城市文物考古的调查、勘探和发掘;
7.负责考古发掘领队资格的申报工作及文物勘探单位的资格认定和考核工作;
8.申报涉及文物保护的基本建设项目;
9.申报文物保护技术与应用项目的计划安排和协作攻关项目;
10.负责文物商店的审核、申报;
11.管理运城市的社会流散、流通文物;
12.拟定对特别珍贵文物的鉴定、抢救和回收意见;
13.审核、管理文物及文物景点的拍摄工作;
14.编制运城市博物馆、纪念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项目计划;
15.申报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和变更方案;
16.指导、协调运城全市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和科研工作;
1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运城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物管理单位收藏文物的分级鉴定和藏品的科学保管工作;
18申报馆际间藏品交换、调拨互展和借展工作;
19.协调、管理运城全市的文物外展工作,并负责申报和办理有关手续;
20.负责组织运城全市文物学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宣传和推广工作;
21.承办运城全市文物技术专利的申报;
22.负责文物科技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23.申报运城文物涉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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