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特级教师评选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特级教师评选设立依据是什么运城特级教师评选设立依据是: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有突出贡献的教师,应当予以表彰、奖励。
【部门规章】《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教人1号)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政治部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奖励所属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其具体办法由各市、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政治部制定。
【规范性文件】山西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公布省级以下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的通知》(晋评组发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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