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申请条件是什么
运城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申请条件是什么?运城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申请条件是:《山西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众河道整治规划、确保防洪安全、河势稳定,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河道主管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河道采砂实施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水利厅与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并由所在河道主管机关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五条(在河道采砂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采砂河段、所在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单位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
说明采砂河段、开采量、时间、范围、深度、路线、作业方式、弃料处理方案、安全渡汛措施以及负责人,经审查批准领取许可证方可开采。
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运砂、石、土料的单位和个人,获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和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农民及河道两岸防护区的公民自产自用,需要开采少量砂、石、土料的,可持村委会或街道居委会证明,直接向所在县河道主管机关或河道管理单位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由河道管理单位指定地点开采并免交采砂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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