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设立依据是什么?运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设立依据如下: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七十五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2、《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许可的意见》、《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许可的意见》、《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行政许可的意见》。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第10项: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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