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申请条件是什么
运城《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申请条件是什么?运城《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申请条件如下:
1、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应当使用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运输船舶。
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船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3、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4、、通过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
5、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6、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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