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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瑶
发表于 2020-6-17 17:49:22
运城《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设立依据是什么?
社区1号
发表于 2020-6-17 17:51:20
运城《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设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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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设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