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设立依据是什么? 运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设立依据如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
明确规定
将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编办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划转核增行政编制的通知》
明确规定
核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行政编制,重点用于做好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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