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年前就有了排水管道
4000年前就有了排水管道先秦时期,人们就已经认识到居住环境的重要性,主张要保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礼记》中有“凡内外,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庭,布席,各从其事”的记载——每天早上听到鸡鸣就起床洗漱,穿衣服,收拾被褥,打扫房间和庭院,然后再开始一天的工作。打扫出来的垃圾是不能随意丢弃的,《韩非子》中记载:“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商代对于在路边随意丢弃垃圾者,竟然要采取砍断手的严厉处罚。到了秦代商鞅变法时,依然保留有“刑弃灰于道”(《盐铁论》)的规定,只是处罚变成了黥面(古代刑罚,在面部刻字)。虽然这样做的实际目的是为了避免由于乱扔垃圾产生纠纷,但也足见古人对于环境的重视。
据《周礼》记载,周代还设有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包括“條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郑玄的注释认为“條”通“涤”,是“清扫”的意思,“狼”则是道路狼藉。因此,條狼氏的职责就是专门负责清扫道路上的垃圾。《周礼》中还记载,“宫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井匽”一说是路厕,一说为排除污水秽物的设施。说明那时不仅有公共环境管理人员,还有公共卫生设施。
先秦时期已经有了简易的厕所,至少贵族士大夫是要到厕所里面去方便的。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的晋景公由于身体不适,“如厕,陷而卒”,竟不幸失足摔到厕所里淹死了。《战国策》也记载著名的刺客豫让曾躲在厕所里,想要趁赵襄子如厕的时候刺杀他。至于积在厕所中的粪便,当时的古人已经认识到其有肥沃土地、提高农作物产量的作用。农书《氾胜之书》中记载:“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以粪便沤田的方法虽然不一定是伊尹发明的,但也说明人们很早就掌握了这项技术。
从考古发掘的实际情况来看,早在距今4000年前的河南睢阳平粮台龙山文化时代城址中,就发现了埋于地下的陶质排水管道。此后,中国古代城市建设一直重视排水排污系统的设置。先秦时期的考古遗址中,还多有专门堆积垃圾废物的“灰坑”,或可直接称之为垃圾坑。这些垃圾坑有的利用天然的坑穴,有的则系人工挖掘而成,里面堆积着大量的废弃物或焚烧后的灰烬。这说明古人多以填埋、焚烧或集中堆积的方式处理垃圾,使其尽量远离人们的居住环境,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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