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开公积金商业混合贷款的限制就好了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7月2号下发了一个文件,调整了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缴费年限确定贷款最高上限,比如交够一年不够两年的贷款上限是20万。这个政策下来后,缴费年限不够3年的最多只能贷款30万,这对于现在运城房价来说远远不够,但是运城市公积金又不允许公积金和商业混合贷款,造成缴费年限少的职工只能放弃公积金贷款,寻求商业贷款,那缴费年限少的职工感觉公积金用处不大。
现在请问可否放开公积金商业混合贷款的限制?这样缴费年限少的职工可以使用混合贷款,缴费年限长的职工可以单独使用公积金贷款,让所有缴费的职工都可享受的公积金贷款的益处?盼答复!
政府回应:
接到您的留言后,运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核实:
1、您提出的贷款额度问题,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向您做了详细说明,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意见》规定,缴存年限是确定贷款额度的因素之一,您目前缴存时间为一年多,因此贷款额度不能超过20万元;
2、您提出的开通组合贷款的建议,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向相关领导反映此项建议,同时也在和银行部门沟通、协调组合贷具体操作流程,在联系您后向您解答了住房公积金相关贷款政策,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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