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县级人民政府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是什么
运城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体责任是什么?1.县(市、区)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全面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有关单位、乡级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淸单,并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和乡级政府履职尽责。
2.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健全完善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设和管理养护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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