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倡导下列文明行为有哪些?
运城市倡导下列文明行为有哪些?《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八条条文:
本市倡导下列文明行为
(一)诚实守信;
(二)见义勇为;
(三)无偿献血,自愿捐献造血干细胞、人体组织、器官、遗体;
(四)参与帮扶、济困、敬老、助残、助学等公益活动;
(五)加入依法设立的志愿服务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六)设立爱心服务站(点),为环卫工人、户外劳动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提供饮用水、餐食加热、休憩如厕等便利服务;
(七)用餐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八)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践行“光盘行动”;
(九)节约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
(十)优先选择步行、骑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十一)文明婚嫁,抵制高价彩礼,不盲目攀比、铺张浪费;
(十二)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摒弃陈规陋习,抵制封建迷信,绿色环保祭祀;
(十三)国家、省倡导的其他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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