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鼓励子女为父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方面运城市有哪些激励、约束措施?
在鼓励子女为父母缴纳补充养老保险费方面运城市有哪些激励、约束措施?有哪些激励、约束措施?运城市鼓励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
子女积极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作为评选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孝老爱亲示范户,推选“好媳妇”“好儿女”等的重要依据;
将优先聘用为护林员、保洁员、护路员等公益岗位人员,在其家庭成员升学补助、奖学金申请等方面给予倾斜;
在分配光伏扶贫收益、承包地流转费、集体林地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村集体其他经营项目收益、资产收益等集体经济收入时,优先考虑。
对不赡养父母的子女,将采取措施督促其为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费。
一是村委会、居委会、村(社区)法律顾问,通过上门走访、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劝导、调解,督促缴费;
二是经调解、督促,子女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父母或其代理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三是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且被赡养人不主张权利的,由相关部门提起公益诉讼,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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