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如何规划建设?
运城市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如何规划建设?运城市将统筹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在新建居住区时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 6 个托位,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和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要逐年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 5 个托位建设婴幼儿照护设施,到2025年底前完成。
支持乡村新建或利用闲置公共服务设施改扩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各县(市、区)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积极推动兴办主体多元、层次多样、优势互补的婴幼儿照护 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建设和改造。
(牵头单位: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运城市住建局,责任单位:运城市发展改革委、运城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运城市教育局、运城市卫健委、运城市总工会,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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