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陕西、宁夏3省(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政策是什么?
咨询:山西、陕西、宁夏3省(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流程是什么?
官方回应:
山西、陕西、宁夏3省(区)户籍人员,申请在3省(区)间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的申请人,
1.只需在迁入地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纸质《户口迁移证》和《户口准迁证》。
2.申请人根据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受理其迁入业务并可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3.申请人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应填写《山西、陕西、宁夏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信息确认同意书》,准予迁入。
4.迁入地公安机关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开具迁移人《户口准迁证》,生成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同时电话通知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及时开展迁出登记工作。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应于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确认无误后留存户口准迁电子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打印纸质《户口迁移证》留存,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上注明迁出时间、迁往地址等迁移信息,生成户口迁移电子信息,推送至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备案系统。
5.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于公安部跨地域户口迁移信息网上户口迁出信息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并打印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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