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程序是什么?
咨询: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程序是什么?运城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指导意见规定:
(一)建房人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建设用地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
(二)建房人确定符合要求的设计图。
(三)建房人选定符合要求的施工方,并已签订书面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的山西省农村自建低层房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四)建房人填写《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基本信息采集表》(附件1)、《农村宅基地和自建房审批表》(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登记。
(五)施工方按照设计图、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
(六)建房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
(七)建房人填写《农村自建低层房屋竣工验收表》(附件3),报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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