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8-27 11:57:57

国外回国人员回到芮城后的隔离政策细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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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得到的消息是海外回国人员回芮城县后统一集中隔离14天,但问题是我已经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落地集中隔离14天完毕,我们是国企怕给国家惹麻烦,单位又额外要求在广州在隔离7天,这就是广州隔离就21天了,原政策不是国外回国14(国家强制要求)+7或14(属地要求)。

我要回去再集中隔离14天的话我就总共隔离了35天了,本人感觉不能因噎废食,层层加码,加大基层群众负担,一个人一年就12个月,回到县城在集中隔离个14天感觉实属太多了。

我若广州隔离14天直接回芮城县城,县城隔离集中隔离我14天我没有什么怨言,但我已经隔离21天了,是不是统筹考虑两边的隔离天数可以合并减少县城集中隔离时间。

第二条就是,什么是回国人员,多长算是回国人员,14天内、21天内、28天或者是多少天内回国算回国人员?

我如果在其它地方再隔离7天的话,别的地方就显示我是正常的国内绿码人员了,再回到芮城是不是就不算回国人员了?是外地回芮城人员是吗?

第三条就是,咱芮城的最新隔离政策可以挂在官网上吗,找了半天也没有。

这个给职能机构反馈问题通道很好,就是不知道能不能解决问题。。。。。。

芮城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切回应:

根据市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境外入运人员“点对点”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运疫指办函〔2021〕241号)文件精神,境外人员入运后由县疫情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车在“第一落点”将其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14+3”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解除隔离后居家健康监测7天。
因此文件“不予公开”,因此我县未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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