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区公共交通及交通工具_运城城乡建设志
新中国建立前,运城市区有人力黄包车、马拉轿车及少数机动车辆。新中国建立后,五十年代,运城市区的公共交通工具以人力三轮车为主。在火车站、汽车 站都设有简易三轮车站点。以后的28年间无大的变化。
1976年,运城市区开始建立交通岗楼,设交通警察维持交通秩序。
1978-1979年,城建部门购买了两部大轿车,开通从火车站经汽车站、北大街、东大街、解放路、红旗路、河东路等环城市内公共汽车,因乘客太少,半年后停开。
1982 年,火车站、汽车站始有汽车出租,但市内交通仍以机动三轮车为主。
至1985年,随着 “开放、搞活”的逐步深化,出租轿车、三轮车逐年增多。
到1985年底,运城市区共设立岗楼 5个,红绿灯30个,有交通警察50余人。
1990年,运城市政府投资48万元,购置12部大轿车,开通了3条公共汽车线路,月乘客2.5万人次。
同年,又修建了球型和仿古八角岗楼各一座,并在红旗路、解放路修建2500米隔离栏杆,人车分流,各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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