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物资采购(木材、钢材、水泥、汽车、化工)_运城商业志(1990版)
计划物资采购,民国时期,运城设有专门物资管理机构,主要物资铜铁、玻璃、木 材等由振兴隆、吉星西、德兴泰等几家私商经营。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建立了木材、物资 等国营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物资采购由经销单位自办,逐步打破了由私商独营的局面。1958年,建立运城县计划委员会物资分配管理局,1963年,改为运城县物资管理局。
年底,县物资局撤销,晋南专区只设1个物资供应站,承办物资购进工作,年购进钢材250 吨左右、木材300立方米、水泥百吨左右、生铁150吨、有色金属1-3吨,纯碱60吨、 烧碱 10 多吨。
1971年,成立运城县物资管理站,货源购进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按计划统一分配,二是计划外自由采购。当年购回计划内分配的物资有:钢材685吨,生铁 3015吨,水泥830吨,木材2050立方米,烧碱5.5吨,纯碱36吨,有色金属不足10吨。
从1972年起,以国家调拨购进为主,少量市场调节购进。
1977年,运城县物资管理站改为运城县物资局,并成立物资公司,政企合署办公。
1979年,计划内分配物资有所增加,全年购进钢材3054吨,木材1624立方米,水泥770吨,生铁4957吨,烧碱6吨,纯碱24吨。1980年后,物资部门加强计划外货源购进,当年采购计划外物资170多万吨,占物资购进总额的33%。
1982年,国家重点工程上马,指令性计划减少,而且品种不足、货不对路的现象也很严重,许多企业等米下锅。物资部门为解决购需矛盾,因而广开渠道,广集货源。
一方面,尽最大努力争取计划内物资的到货率,另一方面,千方百计 做好计划外物资的采购,使计划内物资的到货率由过去的75%提高到85%,计划外购进钢材2400吨,木材5000立方米,水泥1000吨,购进额达300万元,占全年购进总额的50%。
1983年,计划外购进的钢材占购进总额的55%。
1984年提高到58%。
1985年,购进计划外钢材2500吨,生铁1000吨,水泥 1200 吨,木材 1 万立方米,占购进总额的60%。
1988年,共购进各种钢材、水泥等5000余吨,木材1万多立方米。
1990年,在计 划物资减少的情况下,除按数购回计划内物资外,还根据需求多购进计划外物资。当年共购进钢材22%吨,生铁360吨,木材8022立方米,水泥678吨,纯碱390吨,聚乙烯45 吨,烧碱203吨,其中钢材中板57吨,薄板857吨,优质型材124吨,焊管178吨。
另外,机电产品在经济改革中呈滞销状态,从1982年下半年起,把经营重点放在经销汽车上。汽车的计划内分配数,每年只有10余辆,满足不了本市需要。
为此,与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南京汽车制造厂、凌河汽车制造厂建立供销关系,当年就购进各种汽车40辆。
1983年购进110辆。
1984和1985两年各购进120余辆。
1988年购进110余辆。
1990年购进130余辆,另有各种摩托车15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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