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1-20 11:53:31

财政监督(财务检査)_运城财政金融志

50年代初,在财政科内配备专职监察员,按照1953年2月财政部颁发的《各级财政 监察机构执行财政监督工作实施细则》开展财政监督工作。

1958年“大跃进”,取消了监察员,其业务由预算股代管,直到“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8年恢复了财政监督机构,在财政局建立监察股,并从各机关、厂矿中选聘217名兼职监察员。

1983年9月1日、运城市政府设立审计局,行使对财政经济的监督审査,到1990年未变。

财务检查,

财政纪律的检查、单项目专题检査和专案检查,自设立监察员以后,就配合政府的“三反”、“五反”、“三查”等群众运动进行。

1978年后,财务检査已形成制度化。

1980年检査216户,査出各种违纪问题362起,款额91.7万元。

1983年对11个单 位进行审査,査出贪污盗窃私分公款2.9万余元,受贿5700余元,乱发奖金、补贴和实物1.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16万元,挥霍浪费、胡乱开支11万元,其它违纪金额26.7万元,官僚主义管理不善造成损失50万元。

1986年审査73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 203.98万元,上缴财政34.5万元。

1987年对46个单位的9506万元进行审查,查出违纪 金额 409.6 万元,上缴财政 97.71 万元。

1988 年,审査单位 59 个,审计金额 4234.26 万 元,其中违纪金额为733.2万元,上缴财政65.03万元。

1990年,审查单位53个,审计 4123.2万元,上缴财政6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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