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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1-24 17:20:53
屠宰税——运城财政金融志
屠宰税。
民国4年(1915),宰杀猪一头征税0.4元,羊一头0.3元,驴一头1 元,马、骡、牛每头2元。
民国36年(1947)开始按实际重量计征。
新中国建立后屠宰税以价计征,税率为10%,
1957年改为8%。
1963年共征屠宰税5.4万元。
1965年后改为每头猪屠宰税2.5元。
1981年实征屠宰税1万元。
1988年征收屠宰税0.6万元。
1990年征收屠宰税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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