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1号 发表于 2021-11-25 11:40:07

税务管理_运城财政金融志


清朝设统税局负责税收工作。民国年间设税捐征收局,后改为税务联合稽征局。

民国26年(1937)前,曾实行过一段《包税制》,承包者只按限额向县政府交足税款,就可以当税务局长,再按工商业的大小摊派税款,余款全归己有。

1948年,运城市、安邑 县、解县分别建立税务局。

1950年,共有安邑、北相、上郭、解县、金井、南庙、运城 等7个税务所和陶村、泓芝驿两个税卡。

1951年,税务局局长一般由中共县委委员担 任,税务局下面设有附属机构。

1954年,税务局内设会计股、计划股、监察股、稽征室 和秘书室。

1957年5月,税务局与财政科合并,称财税局,内设税务股、预算股〔会计 股、专管股、公产股和办公室,下设一个稽征室和北关税务所。

1958年财税局称财税 部,后复称财税局。1961年在原五股一室的基础上增设企业股和公社财务股。

1962年, 财、税分家,建立税务局。

1968年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并为运城县革命 委员会财税组。

1971 年,将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出。

1981 年 7 月,财、税再次分设。

1988 年,税务局内设行政办、税政股、计会股、监交股、征管股、秘书股、检査股、企业所、 稽査队,共有干部、职工74人,乡镇税务所21个,职工163人。

此外城内还设有盐化税 务所、车站税务所、车辆税务所,有干部职工37人。

1990年,运城市税务局下设26个税务所,内设股室10个,有干部职工2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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