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支行_运城财政金融志
中国人民银行运城市支行,民国37年(1948) 5月,成立冀南银行运城办事处,属太岳三分区管辖。同年7月,改为西北农民银行运城支行,时有职工50余人,下设秘 书、业务、会计、出纳等组。1949年底,翼城办事处和西北农民银行运城支行合并,成 立人民银行运城专区办事处,并设有营业部。
1950年上半年,成立安邑人民银行和解县 人民银行。
1954年1月,人民银行运城专区办事处营业部改为运城镇人民银行。
1955年,撤销解县人民银行,成立解虞县人民银行。
1956年,撤销运城镇人民银行,人员并 人安邑县人民银行。1958年,撤销安邑、解虞人民银行,成立运城县人民银行。同年, 有6个人民公社成立公社人民银行,1959年撤销。
1977年,成立运城城区人民银行, 1979年撤销,人员归入县人民银行。
1983年,运城县人民银行改为运城市人民银行,下设4个办事处(运城北郊、红旗西路、解州和安邑),四个储蓄所(解放路、北街,河东 路和东风路)。
从1984年起,人民银行成为国家行政机关,不再对企业和个人办理信贷等 业务,并将其下属机构全部移交给工商银行。1985年,人民银行内部设办公室、人事保 卫股、金融管理股、计划股、会计股、货币发行股,共有干部职工50人。
1990年,人民 银行内设股室有办公室、人事股、保卫股、发行股、会计股、计划股、国库股、金管股、 稽核股、监察室,有干部职工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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