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运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疫情防控一线连续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压紧压实防控责任,努力以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为运城市公安机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
灵活方式方法,实现全程监督。 针对公安机关疫情防控任务点多、面广、线长等特点,坚持下沉监督和远程监督相结合,一方面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全市19个县(市)公安局、分局机关、部分基层科所队、27个疫情监测点、6个派出所等基层一线,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另一方面充分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通过手机视频等方式对在岗在位、执法执勤等工作进行高效督查,切实织密疫情防控“监督网”,实现全程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精准监督。 坚持疫情防控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先后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部位防控、道路交通管控、街面巡逻防控、疫情监测点卡口防控、复工复产和单位内部防控等重点,持续开展4轮监督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并责令整改,抓好跟踪问效,有效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强化结果运用,实现有效监督。 针对各疫情监测点人员成分复杂的问题,协调市交警支队下发通知,要求各疫情监测点成立临时党支部,进一步加强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推广经验做法,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夏县公安局利用锥筒及警戒带设置隔离区域,将被检测人与工作人员隔离到1米之外的做法,收到良好效果。 同时,严明纪律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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