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工作思路和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服务全县经济工作大局,着力营造“六最”营商环境,运城市芮城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健全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督促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 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照《芮城县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制定任务清单; 逐条逐项查摆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列明列细完成目标、推进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
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 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报纸、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芮城县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举报公告》,并在全县5个政务服务大厅张贴公告,长期公布纪委监委举报电话、邮箱、网址,多渠道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项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快速受理、优先处置; 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及时收集群众的诉求和反映的问题;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和特约监察员的监督作用。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突出监督首责,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交叉检查; 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查快处。
坚持以案促改,深化标本兼治。 综合分析查处的营商环境相关违纪违规违法案件,总结经验教训,督促相关单位做好“后半篇文章”; 及时梳理提炼个性和共性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整治,补齐制度短板;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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