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日,从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获悉,3月25日至5月25日,闻喜县县城建成区内将持续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 专项整治过程中,使用无环保号牌超标排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处以五千元罚款。
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危害,持续改善县城环境空气质量,闻喜县政府在县城建成区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禁用区”范围为,县城北至高速路一线,西至高铁互通道一线,南至下邱村一线,东至东河村口一线。
专项整治开始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高度重视,立刻安排部署,组织协调,责成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机动车治理中心具体实施。运城市生态环境局闻喜分局负责人说,根据整个专项整治安排,4月15日前,主要是对县城内的非移动道路机械进行摸排、宣传、申报、登记阶段。 4月15日之后,将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对无申报登记环保号牌的超标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处以五千元罚款。
截至目前,闻喜县非道路移动机械共申报 779台,完成第三方监测、信息核实、GPS安装、号牌安装165台,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建筑工地、工业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 上述负责人说,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县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期间,他们还对县城境内的重型柴油货车进行专项整治。 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其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