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与盐湖区看守所、检察院沟通协调,于2020年4月13日8时30分,通过盐湖区人民法院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
“现在开庭,由于受疫情影响,被告人何某某犯故意杀人罪一案通过远程提讯系统网上开庭进行审理……”随着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侯曙亮敲响法槌,一场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庭审开始。
经审理查明,1998年6月初,在运城市某某小区,被告人何某某与情人闫某某因分手纠纷发生冲突,被告人何某某手持擀面杖,朝被害人闫某某头部和身体击打十几次,致擀面杖折断。为防止闫某某逃跑和报警,被告人何某某用围巾捆绑闫某某的双脚,用双人床压住闫某某身体,之后逃离现场。同年6月11日,被害人闫某某被人发现死亡在家中。
庭审中,在侯曙亮的主持下,该案通过电子屏幕、音视频实时传输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 公诉人通过远程视频,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辩护人在现场提问被告人、进行质证、发表辩护意见; 被告人通过视频回答问题、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实时记录保存,完整流畅,声音画面清晰,庭审秩序井然。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时制定了《关于恢复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依托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开庭、提审、调解、执行案件,大力推行线上诉讼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维护好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一季度,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结案773件,结案率34%,同比上升0.2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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