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协作依法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日前,运城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就文物保护工作达成五点共识。
运城市是文物大市,国保单位达102处,数量在全省位列第一,是全国国保单位数量最多的地级市。 2018年以来,运城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涉及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60件,其中涉及国保30件,省保14件,市保、县保16件,办理了河东盐务稽核分所、绛州大堂、解州关帝庙、戊戌变法六君子杨深秀墓等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就下一步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市检察院与市文旅局达成了五点共识。 一是成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协调小组,由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和市文旅局文物保护科、法规科、执法大队、文物安全科负责人共同组成,及时协调文物保护相关事宜。 二是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做到行政执法数据和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数据定期通报,信息共享,运用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合力保护好、利用好文物,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作用。 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消除工作误区,畅通保护渠道。 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共同做好专业培训,提高人员专业素养,拓宽知识视野,提高文物保护能力保护水平。 五是共同做好文物保护法律宣传,普及文物知识,提高全社会保护文物、热爱文物的意识和热情,形成文物保护社会化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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