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后,正是果树春管备耕的大忙时节,尤其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大背景下,果树的一枝一叶都牵动着果农的心。 但近期,运城市临猗县七级镇的郭某却为自己的桃树发了愁。
2020年2月份,郭某从某肥料商购置4吨肥料,使用后却造成桃树果花脱落、叶子干黄等现象,经鉴定为肥料烧伤。 果木濒临死亡,7.5亩桃树将几乎绝收,郭某为此心急如焚。 多次与肥料商协调未果后,郭某向临猗县人民检察院反映此事,检察院接到群众投诉后,迅速实地调查走访,了解情况。 经调查,临猗县七级镇果农桃树系肥料烧伤,但化肥是从永济市经销商处购买,临猗县检察院与永济检察院联系,两家联合办案。 经过检察官耐心地释法明理,陈其利弊,多次协调,最终肥料商赔付果农郭某损失款26000元。 为表达感谢之情,郭某向临猗县人民检察院赠送了“秉公执法 热心为民”锦旗一面。 在本次案件中,临猗县检察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柔性司法、协商性司法优势,在尊重当事人诉求的基础上,有效平衡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帮助果农捍卫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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