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刘志刚)3月20日,省安监局发布消息称,全省展开危险化学品销售装载环节安全大检查,严把危险化学品充装发货源头关,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装载环节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本次大检查中,我省要求各相关企业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充装发货查验制度,且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充装发货时,应做到: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以及车辆所允许装载的危险介质是否与承运危化品相一致;必须查验压力容器、罐体检测报告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要求的标志;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据介绍,企业要依法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严禁超装、混装。对承运人没有相应资质或超经营范围的、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未配备押运人员的、罐体检测不合格的、运输车辆未按要求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将一律不得发货或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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