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事故”单位创建对象是什么?具体责任如何划分? 答:按照“三零”创建活动“落小单元”要求,全市“零事故”创建对象为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事故责任划分由各级政府事故调查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零事故”单位创建的目标是什么?
答:“零事故”是指不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 创建工作将坚持目标导向: 2020年全市创建“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8%,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8%以上; 2021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79%,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9%以上; 2022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80%,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90%以上。 建立问题导向: 通过开展“零事故”创建活动,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完善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和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 坚持结果导向: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夯实社会稳定基础,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防范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是什么?
答:“零事故”单位创建标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各级党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领导责任制落实到位,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零事故”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承担分管职责内的责任;基层安监站、企事业安全管理机构等健全并运转良好。 二是安全防范体系严密。 监管力量要配齐配强,行政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机场、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网点等基层企业和单位都配备专(兼)职安全员,重要部位配备专职安全员;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基层网格员和企事业单位安全员定期开展巡查,群众职工开展安全隐患举报奖励自查自纠,安全生产秩序良好;安全防控措施到位,重点场所、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视频监控、报警器、硬质隔离、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等技防物防设施配备齐全,相关信息设施互联互通,实现智能防控。 三是安全隐患整治有效。 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排查、辨识、分级、建档、标识和管控,动态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对隐患的种类、数量、状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突出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器具等物品规范管理、使用; 隐患整治彻底到位,强化整治措施,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工作,当年无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应急预案完善,确保一旦发生险情事故,能够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运城市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的具体工作措施有哪些?
答:结合前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我们对全市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底,对各类风险源点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判,制定了开展“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和“零事故”创建活动形势,分析问题,制定措施,推动落实。 二是压实创建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零事故”创建第一责任人,各级党委政府成立专班加强统筹推进,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各创建单位对本单位“零事故”创建负直接责任。 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全市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要求,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做好入企安全服务和执法检查。 组织专业力量入企开展安全法规政策宣讲、安全教育培训和现场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措施,开展风险评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失信企业,坚持利剑高悬,严查重处,倡树守法得实惠、违法受惩戒的良好导向。 五是持续强化宣传力度。 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三晋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日、防灾减灾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教活动。在电视、报纸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专栏,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牢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四不伤害”和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 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创建。 开展“安全社区”“童心绘安全”等群众性共建共享活动,拓展人民群众参与互动体验渠道,培育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创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干部职工“我要安全”思想意识,促使安全文化在安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导向作用、教育作用、凝聚作用和规范作用。 七是组织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效。 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操作技能; 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 大培训、大考核、大比武,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技能,2022年底前对所有安全监管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轮训。 八是健全完善安全防控体系。 强化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持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 2020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本行业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指南,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落实隐患治理责任。 各创建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生产生活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的风险辨识,分类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通过排查发现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验证整改效果等环节实现有效闭合管理。 九是加快科技强安步伐。 在安全生产领域加强科技投入,建立全市统一、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安全监管大数据应用平台,推行“自动化减人、机械化换人”,减少高危岗位从业人员数量。 十是进一步强化应急值守。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制度,定期组织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及时组织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形势会商,提前向有关地方和部门作出风险提示,提出防范意见。 发生灾害事故和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报告信息,根据灾害事故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抢险救援救灾,及时有序有效处置,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十一是严格创建工作考核。 制定“零事故”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将每个创建单位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逐级进行考核。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以安全信用为核心的监管机制,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