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临汾市曲沃县男子李某曾两次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罚,但他仍不思悔改,日前从临汾市曲沃县携带管制刀具及作案工具窜至新绛县某医院准备实施盗窃时,被公安机关一举抓获。2月12日,新绛县龙兴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案,违法行为人李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管制刀具被依法收缴。 2月12日20时许,新绛县龙兴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称,医院内有人盗窃摩托车。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群众的配合下,将违法行为人抓获。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男,34岁,临汾市曲沃县人,曾因盗窃罪、故意伤害罪被处罚),当日携带盗窃工具丁字改锥、万能钥匙及一把长约20公分的折叠刀从曲沃县窜至新绛,伺机作案。20时许,李某溜进某医院,选择作案目标,未曾想,目标还未选中,便被民警抓获。 到案后的李某拒不承认意欲盗窃的犯罪事实,但其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第2款和第11条第1款之规定,新绛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上述处罚。 (薛智新 杨俊荣 薛亚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