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运城市举行公安执法勤务类用车发放仪式,为全市公安基层派出所、刑警大队、交警大队配发200辆“大运”牌新能源警务车辆。
此次为公安基层单位配发新能源警车,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部署、提升基层创建主体保障能力的重要举措。 按照省委“晋材晋用”要求,坚持“运品运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安租赁使用”模式和“市级组织、县级管理、所队使用”机制进行配发。
发放仪式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邓雁平对近年来全市公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防范处置矛盾风险,不断深化“三零”创建工作; 进一步加大打击违法犯罪力度,加快大数据建设应用,不断深化平安运城建设; 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行政服务管理,不断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推动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公安贡献。 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喜春希望运城全体民警进一步鼓足干劲、激励斗志,强化使命担当,为建设平安运城、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发布了为期1个月的“打击盗抢骗,为民保平安”集中行动命令,要求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三零”单位创建部署要求,迅速掀起集中行动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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