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小微企业保经营、渡难关,应对疫情冲击,运城市总工会日前下发通知,对运城市具体实施暂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加大对小微企业开展工会工作资金支持力度、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服务等政策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县以上工会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 在此期间产生并征收的建会筹备金,小微企业组建工会后由县以上工会按规定予以返还。
通知指出,县以上各级工会要根据本级工会当年经费收入和历年滚存结余实际,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组建资金、职工活动资金的投入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送温暖、帮扶资金的投入力度,同时加大对疫情冲击较大的小微企业职工关心关爱力度,团结、引导小微企业职工共克时艰、共渡难关。
通知强调,县以上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会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定期开展针对小微企业的工会财务知识培训,运用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手段,加强资源共享和合作,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 据了解,适用此次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1年6月18日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条件的企业。 集团公司及金融、保险、证券等企业直属或控股分(子)公司不适用全额返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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