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4日,根据运城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轮次监督检查情况,盐湖区纪委监委对盐湖区区行政审批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龙居镇、车盘办、王范乡、冯村乡、北相镇10家主要负责人、相关乡镇纪委书记和有关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约谈。 盐湖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继丰参加。 为认真贯彻落实运城市委“五抓一优一促”决策部署,推动盐湖区营商环境走在运城市前列,盐湖区纪委监委于4月9日—4月22日组织成立监督检查组,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宣传发动、任务分解等五方面进行专项检查。 会议通报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轮次监督检查情况,要求10家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 张继丰指出,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运城市委“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和区委“3133”发展思路开展各项工作; 要压实责任落实,各部门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对重要事项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要认真整改落实,针对不同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精准施策,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马上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列出计划,限期整改到位; 要严肃追责问责,对于整改不力、进展缓慢、屡改屡犯的,区纪委监委将严肃追责问责,对相关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要视情况给予组织处理,甚至纪律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