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零案件”单位创建,是山西省委向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亮出的利剑,是对主力军公安机关发出的最强动员令,也是对所有单位提出的最严要求。 意在建立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工作格局,织密扎牢天罗地网,防控各类风险,消灭各种隐患,确保人民平安。
近年来,运城市政法机关高悬利剑,以雷霆之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横扫一切违法犯罪,荡涤一切污泥浊水,不断净化党风政风,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风气逐步形成。 但是,不安全不稳定因素还不少,各种风险、隐患尚未完全消除。 创建“零案件”单位就要加强源头管理,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开展“零案件”单位创建,需要防范在前。 防范避免和减少案件发生,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 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口、流动人口、重点部位的管理,精准掌握重点物品的销售动态,强化对新兴业态的管控,提高对新型风险的识别、预警和防控能力。 农村(社区)、厂矿、学校、医院等基层企事业单位要依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公共安全责任,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机构,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与公安机关形成合力,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开展“零案件”单位创建,需要及时调处。 坚持以调处化解各类矛盾,强化各种纠纷风险隐患摸排。 这就要求建立起一支涵盖村干部、信息员、网格员、治安积极分子、单位保卫力量的矛盾摸排队伍,畅通信息渠道,多方位收集辖区矛盾纠纷线索,及时掌握辖区各类易“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敏感问题、热点话题、负面舆情等线索,及时调处,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遇到问题找法,凡事依法解决。
开展“零案件”单位创建,需要严打震慑。 坚持以严厉打击强化震慑,有效减少各类案件发生。 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对“盗抢骗”“黄赌毒”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实行“零门槛”受案侦查机制,无论案值大小,一律立案受理,快侦快破快抓。 继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摆在突出位置,重拳打击黑恶犯罪及各种治安乱象。 以强有力地严打、严控、严查,以霹雳手段重创违法犯罪分子,以实际行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创建“零案件”单位,不仅是公安机关的责任,也是运城市所有农村(社区)、单位和全体公民的责任。 运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在运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为建设平安运城、法治运城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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