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和体系,构建平台和载体,是推动“三零”创建和四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日前,运城市司法局局长王凤婷就扎实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提出了构建“三大”体系、完善“三个”机制、推进“三化”建设的工作思路。
构建“三大“体系,即:
一是巩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 对县、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重点整顿瘫痪、半瘫痪状态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建强建优晋南市域中心城市为牵引,全面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培育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个人品牌调解室。
二是构建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深入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互联互动;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壮大调解队伍力量,充分调动工青妇等社会团体调解组织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三是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法惠民生—公共法律服务在身边”活动,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开通线上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实现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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