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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济市公安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的通告

2020-5-24 16:49| 发布者: 依希| 查看: 133| 评论: 0|来自: 永济新闻

摘要: 永济市公安局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暨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按照公安部 ...
永济市公安局 
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暨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交通秩序,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伤亡,按照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和运城市公安局统一部署,永济市公安局决定 从即日起至2020年12月底在永济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盔一带”暨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1 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汽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驾驶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三轮汽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骑乘、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汽车上道路行驶时驾乘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3 二、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必须各行其道,不得逆行。 

4 严禁农用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 

5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并依法予以处罚。 

6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和全市党员要带头佩戴安全头盔和规范使用安全带,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7 整治行动期间,对不听劝导、对抗和阻碍执法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永济市公安局 2020年5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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