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省五一表彰推荐和全市“爱岗敬业”劳动模范评选工作启动 我市将选树500名“爱岗敬业”劳动模范
本网讯 从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获悉,我市2016年全国、省五一表彰和全市“爱岗敬业”劳动模范评选推荐工作已于日前启动。今年推荐全国五一表彰总名额5个,包括五一劳动奖状1个、工人先锋号2个、五一劳动奖章2名;推荐省五一表彰总名额为34个,包括五一劳动奖状5个、工人先锋号8个、五一劳动奖章21名。拟在全市评选500名运城市“爱岗敬业”劳动模范,于今年“五一”期间,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享受市级劳模同等待遇。 据了解,我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每3年开展一次,此次评选的范围为2013年以来,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党政机关(含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农业战线人员。推荐评选将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在推荐的省五一劳动奖章和市“爱岗敬业”劳动模范当中,一线职工和科教人员不低于60%;在推荐省五一劳动奖状和省工人先锋号的单位(集体)中,企业和企业班组不低于60%,其中非公企业和非公企业班组不低于25%。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和市直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推荐。 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明确,凡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未组建工会或欠缴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劳动关系不和谐,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和市总工会要求各级劳竞委和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配合党委、政府做好今年的先进典型推荐评选工作,同时希望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推荐自己身边的模范先进人物,使推荐评选活动成为挖掘典型、学赶先进、扶正压邪、振奋精神的过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励志向上、尊重劳动、热爱本职、敬业奉献”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和调动全市人民为建设“三市一中心”宏伟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 (柴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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