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从盐湖区农村经济服务中心获悉,盐湖区177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完成登记注册,在运城市13个县(市、区)中率先完成此项工作。
为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按照预期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盐湖区区乡两级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人员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先后推出了适合盐湖区农村改革实际并切实可行的5个有效举措。
一是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各村、组登记赋码需要提供的7项资料及登记事项进行整理后,制作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事项标准模版。
二是将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事项标准模版和初步提出的登记流程、具体操作办法等,在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先行先试,为其他村、组登记赋码工作提供可借鉴的工作模式和办法。
三是实行分片包干,深入各乡镇办和部分村、组,对登记赋码工作进行一对一和手把手现场指导,现场教会乡村两级改革人员实际操作,有力推进村、组集体经济合作社登记赋码资料按时提交。 四是各村、组集体经济合作社将登记赋码资料提交后,盐湖区农经中心安排专人立即审核,在第一时间上传录入到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
五是个别村、组因村“两委”主干或居民组组长违法违纪、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开展登记赋码工作的,工作组及时与乡镇办主要领导商定,组织推选新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确保登记赋码工作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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