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委、运城市委“三零”单位创建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进法治永济、平安永济建设,永济市司法系统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特殊人群管理4个方面不断探索,深入推进“三零”单位创建工作。
在推进法治宣传过程中,永济市司法局以“三个三”工作举措为抓手,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一是抓住三类重点普法对象,即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村基层干部。 二是拓展三种普法载体,即加强传统普法阵地建设、创新融媒体宣传途径、开展法治文艺宣传。 特别是在普法阵地建设上,把舜帝山森林公园打造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在城区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一条街”,把法治宣传融入文化墙设计,在公共场所LED屏上循环播放法治信息等。 三是做到3个结合,即法治宣传与矛盾纠纷化解相结合、与法治乡村建设相结合、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惠、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 在推进过程中,永济市司法局建立并形成“311”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体系,即建设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 目前,永济市已实现市镇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热线电话畅通便利,线上服务快捷高效,便民工程深入人心,律师服务就在身边。 基层群众对法律需求实现了“随时能咨询、电话能服务、线上能帮忙、预约能上门、贫困能援助”的目标,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近年来,永济市司法局确立了“调解的是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党的执政根基”工作理念,通过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筑牢社会矛盾预警防线,通过村民自治章程、社区公约筑牢基层社会治理防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同时,畅通市镇村三级调解渠道和行业调解渠道,通过群众自愿申请、各级调解组织主动受理,确保各类矛盾纠纷都有调解出路。 在此基础上,永济市司法局用好治保会、民调会、巡逻队、网格长、一村一警、心理咨询师6支力量,着眼日常走访排查,及时发现,就地化解矛盾。 据了解,永济市各级民调组织受理案件每年都在3000件左右,调解成功率达99%。
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是司法行政机关刑事执行的重要职责。 永济市司法局着力建设社区矫正的实体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和视频督查系统,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传统文化熏陶、思想品德塑造、心理健康疏导、行为习惯养成和法治素养提升,实现了教育矫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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