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国媛)记者2月14日从省环保厅获悉,截至2015年底,我省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进展良好,市级完成率达100%,11个地级市均已出台环境监管网格化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同时,各市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具备自身特色的环境监管体系。此外,也存在县级进展不平衡的问题,晋城、运城、忻州、长治、朔州等5市所辖的全部县(市、区)均已出台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临汾、大同等市所辖的15个县(市、区)未出台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临汾、大同、阳泉、吕梁、太原、晋中等市51个县(市、区)尚未向社会公布环境监管网格化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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