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8日,运城市政府安委会下发《关于在全市立即开展危货运输环节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行动的通知》, 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对运城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危货运输企业及危货运输车辆进行隐患排查。 运城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联合公安、交通、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企业自查自改和运城市县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 通知要求,远程全市危化品生产、经营、危货运输企业要对照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治理。 运城市级督查组对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煤层气)等生产、储存、运输企业进行全面督查; 其他危化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由县级进行全覆盖检查。 运城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紧盯安全风险突出的有毒、易燃、易爆等重点企业,在防风险、抓预防、促整改上狠下功夫,严查实纠。 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予以处罚;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上限处罚,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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