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2020年6月29日,运城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系列活动扎实推进“零事故”创建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零事故”创建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深入一线,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亲自组织集中宣讲。各县(市、区)政府、运城开发区安委办牵头,采取聘请专家、送法服务、现场助力、线上指导等形式,突出煤矿、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环节,围绕“1311”重大工程项目、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点、各类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组织开展安全指导服务。各部门要结合今年以来全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督导创建单位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完善验收制度,做到挂账销号,实施动态更新,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情况和发生事故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研判。 要重点做好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任务、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工作举措、相关法规制度标准以及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常识,营造良好安全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加强企业岗前教育培训,强化从业人员避险自救培训,广泛开展技能训练比武,不断提升各类人员安全素质。
此外,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行业领域及地方实际,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应急演练,各创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季节特点及安全隐患排查实际,组织一次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各类应急救援准备,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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