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运城市检察院就近三年来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向公众进行通报。
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0日,运城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75件387人,占全部刑事案件逮捕数的4.59%;提起公诉372件545人,占全部刑事案件起诉数的3.97%;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369件483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重刑犯57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05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82人,涉及的罪名包括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走私制毒物品罪、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等。
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一是积极推进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在减少退补次数、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三年来,运城全市检察机关主动提前介入毒品犯罪案件,及时提出引导侦查意见,退回补充侦查率由2017年1月份的79.01%下降到2020年5月份的41.32%。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准确适用法律。强化立案监督,保障依法追究犯罪;强化侦查监督,确保取证程序合法、实体准确;加强审判监督,保障监督效果。三年来,共立案监督22件23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通过提出补充侦查提纲、发出《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形式,促进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活动。三年来,在退回补充侦查提出不应作犯罪处理的意见后,公安机关未重报审查起诉作撤案处理3件;因量刑畸轻提出抗诉9件,法院改判4件4人,提请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对1件毒品犯罪案件抗诉。
三是依法履行不批捕、不起诉职能,强化把关过滤作用。检察机关依法严格审查、运用证据,对毒品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把关,防止“带病起诉”。3年来,共受理毒品犯罪提请逮捕案件308件447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9件5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417件683人,依法不起诉7件10人,保证了批准逮捕案件和提起公诉案件的办理质效。 四是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惩治、预防、教育相结合。2019年以来,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63件85人,分别占毒品犯罪案件起诉数的16.94%和15.60%,法院采纳36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毒品犯罪案件数的42.35%;精准量刑建议11人,法院采纳11人,占适用认罪认罚毒品犯罪案件数的12.94%。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后,一审生效判决42件,占起诉案件的66.67%。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1人,检察机关没有提出抗诉的案件,较2018年度上诉20人,抗诉4人,比例分别下降了95%和100%。该比例的大幅下降,有力地节约了诉讼资源,缩短了办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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